1、2018年注册成立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认定?
答: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可以申请深圳高新技术企业。如,2018年8月24日注册成立企业,2019年8月24日可以向省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2、2016年申请通过了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名称变更了,可以直接用新名称重新申请深圳高新认定吗?
答:如果企业名称发现变化,在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内资格证书还在有效期内,企业必须先完成深圳高新企业名称变更,然后申请重新认定。特别提醒参加重新认定的企业,如果企业名称发生了变化,一定要及时变更深圳高新技术企业名称。
3、企业进行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怎么选择技术领域?
答:不管企业从事哪种行业,申报时应按照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深圳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中的三级目录来进行选择,企业申报时可根据自身情况查找。
4、企业申报首页选择主要技术领域只能选一个,如果后续企业深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涉及多个技术领域,该怎么选择?
答:如果企业深圳高新技术产品多,可以选择多个领域,但是主打产品的领域要和主要领域一致,研发项目也是一样的。
5、如果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可以在申报深圳高新技术企业时使用吗?
答:可以,但是在申请深圳高新技术企业及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只能由一个权属人使用。
6、申请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科技人员学历有要求吗?申请时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吗?
答:没有要求,申请时无需提供科技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7、一项成果转化为多个产品或多个成果转化成一个产品,算做多少次转化?
答:同一成果转化不同产品或服务只能计算一次,多个成果转化成一个产品的,几个成果就计算转化几次。
8、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如何提供?
答:科技成果来源可以从专利、科研项目立项和验收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以从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等方面提供材料。
9、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的中介机构须满足哪些条件?
答:《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中介机构须同时满足:
①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②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③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10、企业是否可以委托外省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答:可以,企业不管选择本省还是外省的中介机构,都需要满足《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对中介机构的条件要求。
11、企业如何判断中介机构符合《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的条件?
答:企业有权利要求中介机构出具符合条件的证明,或者咨询当地财、税部门。
12、企业要想申请成为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该如何操作?
答:企业申请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遵循《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在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基础上,企业可登录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www.innocom.gov.cn)进行相关信息填报。
①网站右上方设有“企业申报”入口,首次登陆需先进行用户注册;
②新注册用户需及时登陆系统,在企业注册信息管理模块下完善企业注册信息;
③填写完基本信息完善表后,要按照保存、打印、选择地方认定机构并提交的顺序操作,提交之后由地方认定机构审核、激活,只有在激活之后才能进行高企认定申报材料的填写等操作。
13、企业注册信息或名称发生了变化,进行变更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企业登陆系统后,可在企业注册信息管理模块中进行信息修改或更名操作。
①企业基本信息修改的内容不需要省认定机构审核,企业可直接修改保存;
②企业核心信息修改或更名操作需要提交省认定机构审核,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更名申请还须报送相关纸质申请材料至省认定机构。